1. 產品名稱
公眾客戶精彩套餐標準資費
2. 實施范圍
全省
3. 重要說明
標準資費專區是廣東廣電對省級產品資費進行公示展現的版塊,用戶具體辦理套餐檔次及短期促銷優惠,線下以當地營業廳為準,線上以業務辦理版塊內容為準,移網業務標準計費原則如下:
1) 新入網客戶辦理基礎套餐(或副卡),當天申請,當天生效。訂購當月套餐月基本費按日折算(入網當日到月底),費用四舍五入到分,一次性收取;套餐內容(語音、流量)按照對應流量和分鐘數按天折算,向上取整。
2) 國內語音電話業務按分鐘計費,每次通話不足一分鐘的部分按一分鐘計。手機上網按流量計費,以GB為計費單位,套外當月累計上網流量不足1GB,按照1GB計費。
3) 當月套餐外流量消費600元封頂,封頂費用包含按套外資費收取的上網流量費,不含用戶訂購的各種流量包費用。當月套外流量費達到封頂值(600元)則暫停當月上網服務,次月自動開通。如用戶當月申請繼續使用,則繼續提供服務,按照套外資費標準計費。
4) 在售套餐可互轉,當月申請,次月生效。合約綁定用戶需合約到期或解除原合約后辦理變更。當前計費周期可多次變更套餐,變更結果以后一次為準。
5) 已辦理合約的用戶可申請向上檔位變更,當月申請,次月生效。合約期取高,從生效月重新算起。
6) 合約到期自動退訂(不含年躉交促銷合約、吉祥號合約、終端一體化合約,以及集團客戶、物聯網等政企業務),退訂后恢復為標準資費。(注:到期時間為后一個月的后一個自然日)
7) 套餐違約金計算規則適用于折扣合約(促銷優惠)、終端合約和充返合約。合約生效當月違約,違約金=從合約開始日至合約結束日之間的天數(不含合約開始日)*(套餐原月資費-套餐優惠后月資費)/當月總天數。合約生效跨月違約,違約金=從合約開始日至當月末的天數(不含合約開始日)*(套餐原月資費-套餐優惠后月資費)/當月總天數+(套餐原月資費-套餐優惠后月資費)*合約生效中的完整月數+合約后一個殘月1日至終違約當日的天數*(套餐原月資費-套餐優惠后月資費)/后一個殘月總天數。違約金終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到分。
4. 標準資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