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通過惡意軟件盜取用戶話費的案件,經過長達三年時間的審理,該案終獲判決。16名用惡意手機軟件扣除消費者話費的不法分子分別受到法律制裁。這是一份遲到的正義。但是,我在想,如果不是不法分子惡意扣費太瘋狂,案件影響太壞,還有多少手機預裝的流氓軟繼續用“吸星大法”盜取消費者話費呢?
在商言商,基于不法分子的大利益來說,如果寄希望于個案判決和公眾用腳投票,就能讓他們良心發現,主動放棄流氓軟件,不再惡意扣費,似乎有點一廂情愿。有關部門還應該主動出擊,對手機軟件、聲訊業務掀起一場正本清源的革命,加大其違規操作成本,讓手機清凈起來,讓消費者不交冤枉錢。
各種手機軟件和聲訊業務五花八門,要讓主管部門一一監管,并不現實。從目前國內各種手機流氓軟件和聲訊業務的生存環境來看,他們大多依賴于通信商。從某種意義上講,運營商自覺不自覺充當了流氓手機軟件和聲訊業務的幫兇。 因此,從長遠來看,要真正凈化通信環境,還應該從規范通信服務企業運營抓起。
其實,包括流氓軟件、聲訊業務在內的通信行業亂收費的問題早已為輿論詬病。由于消費者對通信費用沒有話語權,話費收取標準與方式都由運營商單方面決定,許多消費者都有過被亂收費的經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與運營商之間實際上是一種消費合同關系,運營商理應為消費者提供按合同約定的服務。對消費者來講,他們為運營商帶來利潤,卻遭遇運營商與聲訊臺合謀亂收費,他們心中肯定不痛快。但是不痛快歸不痛快,運營商把關不嚴,各種流氓軟件和聲訊臺亂收費的事情時有發生,消費者也無可奈何。
對此,我們樂見手機惡意軟件制造者被判刑的同時,更期待相關部門認真監管運營商,督促運營商修補增值服務的監管漏洞,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