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劉女士向遂寧市船山區消委會投訴稱,她在一手機應用軟件上訂購了遂寧市船山區某酒店的房間,入住時,店家表示劉女士訂購的價格屬于首次入住的價格,因劉女士已入住一次,此次入住需加錢,劉女士稱手機應用軟件上并未標注,酒店方表示如果不加錢便讓其致電客服退訂,劉女士認為不合理,便向消委會投訴了此事。
船山區消委會接到投訴后,立即介入調查,經過調查核實,劉女士投訴屬實。
經消委會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同意退還劉女士多交的費用。消委會還責成酒店盡快完善手機應用軟件訂購手續,不要再出現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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