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在一場車禍中不幸喪生。徐先生的QQ郵箱里保存了大量兩人從戀愛到結婚期間的信件、照片。悲慟欲絕之余,王女士想要整理這些信件和照片,以留作紀念。同時她也想保留這個QQ號碼。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碼,只好向騰訊公司求助。但騰訊公司的回復是,根據與用戶之間達成的協議,QQ號碼所有權歸騰訊所有,用戶只擁有號碼使用權。如果被發現用戶長時間不使用,該賬號將被收回。
數字遺產的價值
對于普通網民,有時數字遺產的價值并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其情感上的價值彌足珍貴。王女士想要繼承亡夫的QQ號,是因為其中的信件、照片對其有特殊的意義,而不是為了將這筆“財產”變現。嚴重的問題在于,一旦否認其繼承權后,這份珍貴數字遺產意味著可能永遠消失。
2002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數字遺產保護草案》,定義數字遺產為“特有的人類知識和表達方式,這種獨特資源包括數字形式生成的,或從現有的模擬資源轉制為數字形式的,有關文化、教育、科學、管理信息,以及技術、法律、醫學等其他領域的信息。這些原生數字資源只有數字形式,沒有其他形式,包括文本、數據庫、靜止及動畫影像、音帶、照片、軟件與網頁等”。
目前在未進入“繼承”前的數字財產大概包括四大類,是用戶賬號密碼類,如常用的QQ號、MSN號、微博賬號、微信賬號、E-mail密碼等;第二類主要是文件與視頻,如網絡硬盤里的資料,個人網絡相冊,空間日志,一些信函等相關內容;后兩類的財產性質更加明顯,如網游用戶配備的游戲裝備以及Q幣等網站發行的虛擬貨幣。
繼承的法律難題
關于“數字遺產”的繼承,目前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數字遺產”的法律定位尚不明確;二是許多網絡運營商與用戶簽訂的協議里有“隱私保護”條款,這意味著他人不能得到用戶的數字內容,當然也就排除了遺產繼承權利。
當前,我國并沒有出臺專門針對數字遺產的法律法規。而《繼承法》并未對數字遺產進行明確規定,《繼承法》第三條表明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這些遺產主要表現為物的形態,且帶有財富的性質,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由于現有的《物權法》、《繼承法》等相關法律并未對QQ號是否能夠被繼承做出明確解釋,而王女士的丈夫在注冊QQ之時就簽署了騰訊QQ安裝程序前置的《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因而騰訊答復稱,一般的網民和各種網絡相關產品運營商之間有協議,網民只有QQ使用權,沒有繼承權,只有網絡公司才享有相關版權和所有權。如果被發現用戶長時間不使用該賬號將被收回,這是互聯網行業的慣例。用戶不能將QQ號碼作為個人財產處置,不屬于法律上遺產繼承的范疇。
國外亦有類似問題
數字遺產已開始被慢慢寫入美國一些州的法律,其中包括威斯康星州、康涅狄格州、羅得島州。瑞士政府正在與巴塞爾大學(University of Basel)合作一個項目,研究可能的立法。
如何處理數字遺產眾說紛紜
在某問答社區上,網友在回答“死后你如何處理網上遺產”的問題時觀點不一。有網友表示,我國法律目前還沒有有關虛擬財產的較明確規定,如果終認可數字遺產,像QQ號、SNS網站帳號等應該可以被繼承,除非初和網絡運營商約定禁止轉讓。
而另一位網友則表示自己希望保持原狀,她并不反對別人想幫自己打理這些虛擬財產,但前提是知道密碼的一般都是相熟的人,不過她坦言“打理已故朋友的博客什么的還是需要很偉大的愛和勇氣的!”
歸根結底,目前QQ號是否能被繼承雖然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解釋,這在給廣大網民提醒的同時,也從側面說明我國法律在數字遺產上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