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位司機,借朋友車開,誰料到借車期間竟被盜后車牌,更料不到的是還被交警扣12分,拘留15天,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讓集號吧小編為您慢慢道來。
近日,拱北交警大隊的梁警官在九洲大道一帶巡邏,途經(jīng)白石路,突然被前方一臺粵cmb××8小車吸引住眼球,遠遠看去,車輛鐵牌上沒有任何的固封,民警隨即加速靠近仔細觀看,車牌無論從反光度、字體等方面都和真實車牌有很大區(qū)別,于是馬上攔停車輛。梁警官下車仔細觀察這塊吸引眼球的后車牌,才發(fā)現(xiàn)那根本不是車牌,而是一張仿車牌的貼紙。
司機盧某見狀,馬上走到交警跟前解釋:“這車是我向我好朋友借的,誰料到在他不在珠海這段期間,后車牌突然就不見了!”原來,這輛小車的車主,也就是盧某的好哥們,早在2013年就把車過戶給盧某了,沒想到委托過戶的中介出了大差錯,手續(xù)齊全后竟丟失了一份車主重要資料,終沒能完成過戶,這哥倆也不想太計較,因此,盧某便繼續(xù)在珠海開著自己“鐵哥們”名下的小車。一直相安無事,怎料到近突然遇到車牌丟失的窘境,原車主人在湖南,一般逢年過節(jié)才回一趟珠海,而盧某雖在珠海生活,但并不熟悉車牌報失和申領新車輛鐵牌的流程,急著用車便想到貼貼紙的辦法,以為車牌號碼是真的就不會有問題。
梁警官只好耐心地給盧某普普法了,車牌號碼雖是真的,但“車牌”卻是偽造的,一樣違法。盧某沒想到自己一時疏忽,竟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不過既然自己做錯了事,只好接受處罰,終盧某在處罰決定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盧某將因使用仿造的機動車號牌而面臨罰款5000元,記12分,拘留15天的處罰。
集號吧小編在這里就要為大家科普一下相關的法律只是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伙伴們可不要學這位司機哦,還是要做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司機啦。
(AM 8:00-12:00 PM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