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在購買了新車之后都會有一個疑問,那就是“是否在賣掉舊車之后,將其原車的車牌號保留下來?”集號吧小編在這里就為小伙伴們解答一下。
隨著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的猛增,全國各地開始出臺限制機動車保有量的各種政策,因此機動車號牌開始“走俏”。加之,人們戀舊情結、迷信、虛榮心等等原因作用,機動車號牌不知不覺地成為了一種個人“財產”。為了保障人們對個人財產權利的需求,法律通情達理地規定舊車賣掉或報廢之后,所有人可以保留原車機動車號牌,并詳細地規定了具體要求。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2條規定: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機動車號牌保留申請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如果車主想要保留自己原來車輛的牌照,就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一旦有其中一條不滿足,將不能保留車牌。另外,這里還要重點提醒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要申請保留原號牌的車主,保留下來的原機動車號牌只能用到購置的新車上面,不能用到購買的“二手車”上,購買二手車必須重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