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不自建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必須建立客服系統,可依需建立業務管理平臺,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移動通信轉售業務不包括衛星移動通信業務的轉售。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為第二類基礎電信業務,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
移動轉售的出現: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頒發了首批11家參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企業的批文,這11家企業均為民營企業,分別是話機世界、分享在線、阿里巴巴旗下的萬網、樂語通訊、華翔聯信、紫蘿卜信息、京東、北緯通信、浙江連連、迪信通、巴士在線。上述企業合作的基礎運營商,均為聯通或電信的達成合作,有6家企業與兩家運營商均有合作。這11家首批試點企業獲得的批文,基本都涵蓋合作對象、業務范圍,以及發展業務區域等幾項內容。首批試點企業的試點截止期為2015年12月31日。
移動轉售的效果:
離試點截止期僅剩兩個月,然而移動轉售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雖然受虛擬運營商加入的影響,三大基礎運營商的資費調整更人性化了。例如4G套餐門檻明顯降低,組合套餐推出,用戶有了更多選擇,更多的服務可在網上完成,無需再到營業廳等。但根據工信部新的數據,虛擬運營商用戶只占到了移動用戶總數的1%多點,這與當初的預期效果相差甚遠。
為什么移動轉售不掙錢:
1:決策周期占用試點時間過長。批牌照發放時,試點時間已過去半年,到批企業開始放號時,又過去了四個月。多的企業只有20個月的試點時間。
2:啟動試點時已錯過了用戶發展紅利期。啟動試點時,全國移動用戶普及率已超過90部手機號/百人,發展新用戶成本提高,三大基礎運營商已將重點從發展新用戶轉為保留老用戶,對移動轉售來說,爭奪用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3:無限制的試點企業數量。開始文件中,為保證試點效果,要求每家基礎運營商少選擇兩家轉售商合作,結果是共發放了42張試點牌照,還處于試點摸索期,激烈競爭已來。結果是,踏踏實實坐下來思考商業模式的企業并不多。
4:政策環境收緊,提高了虛商的營銷成本。在移動轉售試點期間,實名制、垃圾信息管理等新政出臺或實施,基礎運營商之一的聯通甚至連續七個月移動用戶負增長,對于新進入的虛商來說,難度可想而知。
5:沒有有力的扶持政策。移動轉售是政府的事,基礎運營商并不是很積極,沒有配套的強力扶持政策,基礎運營商并未給出足夠的誠意,轉售服務由于離不開基礎運營商建設的網絡和基本服務,因此畏手畏腳。甚至移動的轉售直到離試點結算期只有一年多一點時間,才有個合作伙伴公布打通了電話。
吉號吧小編:移動轉售之路任重而道遠,有關部門應該與時俱進的制定政策加強監管,不斷壯大我們的通信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