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交通管理法規是越來越嚴格,扣分也是越來越多,稍微嚴重一點就12分沒有了,差不多相當于駕照吊銷了,更甚者會幾年之內都不能取得駕照,還會追求法律責任。在這么嚴格的法規下,還是有不少無視法律的人,不知道是真的無視,還是愚蠢,還是僥幸。下面讓我們看一下前幾天發生的一個事情。
3月12日上午11時許,一輛無號牌的小型越野客車從高速公路收費站駛出,被正在執勤點執勤的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民警攔下接受檢查,檢查后發現該車輛前后車牌均放置在車前擋風玻璃前,并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經民警詢問,司機李某在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為避超速擅自拆掉車牌的事實,而等待李某的將是面臨駕照被扣12分嚴厲處罰。
你說這事情傻不傻,為了避免超速拆掉車牌,其實拆掉的不是車牌,是你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道路上有明令的高限制速度,超出了限制速度,就會加重意外的發生。每一年道路上發生的事故不值得警醒你們這些僥幸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