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參與本月競價的市民廖先生撥打了本報的熱線電話,提出了這樣一個疑問:競價獲得的指標到底有多久的有效期?有效期內沒有用掉指標會不會作廢?競拍款能不能退還?
杭州市交通局調控處副處長金琳說,競價獲得的指標有6個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沒有在有效期內使用,指標將會直接作廢。
據統計,首次(5月26日)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配置的指標,截至11月26日,仍然有19個指標沒有用掉。本月30日,如果競拍者沒有使用這些指標,這些指標將作廢,直接滾入下一個月的競拍配置。
如果這些指標在有效期內沒有使用,競拍的保證金以及余款可以退回嗎?金琳表示,一旦指標作廢,競拍的款項將無法退回。
比如,競拍者在5月份以2萬元拍得了一塊浙A牌照,但在這6個月內一直都沒有用掉,本月30日這塊牌照就直接作廢,競拍的2萬元也拿不回來了。
據悉,5月競價個人的平均成交價為19608元,低成交價為10000元;單位的平均成交價為29866元,低成交價為10000元。其中,低成交價的成交編碼數為個人8個、單位4個。
這就是說,如果30日之前不用掉競價指標,每人至少要損失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