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的交通法對于車牌架機車牌照的規定,很多的車主還是有很多的疑惑,有的車主關于4S店的車牌架車牌照不知道是否符合法規的規定,還有什么樣的車牌架需要及時的更換,那么在給大家解讀一遍新的關于車牌架的新規定,不合格的要及時更換了哦。
關于新的車牌架及車牌照的規定,還有很多的車主不明白,那么我們應該如何懸掛我們的車牌架呢?關于那些4S店的廣告性質的車牌架我們是否需要更換呢?2013年的法律法規是對于我們的機動車的一個更加嚴格的規定,那么是在哪些方面有所變化呢?我們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制度,爭取不違反法律的規定。
導致號牌不清晰、不完整、影響識別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更換時,應更換號牌。
(一)號牌字符反光性能不一致或者底色反光不均勻的
(二)號牌字符如果被涂改,不能復原的;
(三)號牌安裝孔損壞的或其他的物理化學損壞的;
(四)號牌的底色或字符的顏色有明顯褪色;
(五)如果機動車登記編號不完整;應更換號牌。
(六)其他不符合號牌外觀及國家標準規定的情形。
公共安全行業強制標準《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的規定:
1.號牌固封裝置主要由固封底座、螺母、螺栓、固封扣蓋組成。固封扣蓋上需印有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的字母,而且應當和號牌上登記編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保持一致。
2.機動車號牌必須在指定的位置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的安裝,需按照規定懸掛,不使用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或者使用其他裝置的安裝的都屬于違法的行為。
3.除受車輛條件限制的車外,每幅機動車的號牌應當配置8個新式的號牌的固封裝置,前后2個號牌的4個安裝孔都應當安裝固封裝置。
若無法達到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的,罰款200元并扣駕駛證6分的處理。根據剛發布的新版本交規,故意遮擋車牌直接從駕駛證扣12分,不按規定安裝號牌和未懸掛的、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的,記分由原來6分提高到12分。 如果選用不合格牌照架或者過小的會遮擋部分字符的,也會遭到扣分的處罰。
有的車主擔心起了偽造污損、遮擋、、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會被記12分這一條,關心自己的車牌上帶有4S店的電話號碼和品牌名稱,車牌號碼的邊緣沒有留白的,是否合規。每個號牌4個安裝孔均應當安裝專用固封裝置;受車輛條件限制,每面號牌也應至少安裝使用兩個號牌固封裝置的固定;如果使用號牌架輔助安裝時,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大于5毫米。帶有電話號碼、文字號牌架,根據新交規的規定不可采用,車主好先行更換。
各位車主如果您的車牌架及車牌照不符合規定,那么一定要及時的更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