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一男子駕車撞倒一婦女后逃逸,次日將車牌和車輛相關資料丟到海里
7月17日晚,欽州市欽州港一婦女被一輛面包車撞成重傷,肇事司機逃逸。經(jīng)查,馮某撞人后以為沒人看到,害怕承擔醫(yī)療費便逃跑了,后來將車牌和車輛相關資料丟到海里。
7月17日晚11時許,欽州市欽州港58歲婦女慕某從外面撿廢品回家,當她走到勒溝大橋上時,被一輛面包車撞倒,肇事車當即逃逸,路人見狀后打電話報警。欽州市交警五大隊民警趕到事故現(xiàn)場時,只見慕某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身旁有兩袋廢品,身后有1.7米長的剎車痕跡。
通過走訪現(xiàn)場群眾,民警了解到肇事車是一輛白色面包車,駕駛員撞人后下車看了一下,然后駕車往北逃跑了。當晚,民警連夜勘查走訪,但并沒有抓到肇事者。
“事發(fā)第二天,醫(yī)院稱慕某腦部出血導致昏迷不醒,尚未脫離生命危險。”欽州市交警五大隊大隊長劉慶說,獲此消息后,他們下決心一定要盡快抓到肇事者。結合天網(wǎng)監(jiān)控和目擊者陳述,民警初步判定嫌疑車是當晚11時許從正元大酒店出來,但因天黑并沒拍到車牌。
民警經(jīng)過走訪上百名群眾,排查數(shù)十輛面包車,終于獲悉一馮姓男子當晚駕面包車從正元大酒店離開的時間,與事發(fā)時間較為接近。18日下午6時,民警找到馮某,他表面上故作鎮(zhèn)定,回答問題時卻一直用手擺弄著衣角,且眼神與民警對視時明顯有意回避。當民警要求查看面包車時,馮某將民警帶到小區(qū)樓下,并假裝驚訝地說:“我的車昨天還在這的,怎么就不見了?”
見馮某拒不承認,民警只有做思想工作,馮某終承認自己撞了人。馮某稱,他是欽州某集團員工,近才轉(zhuǎn)為正式職工。17日晚,他請同事吃飯慶賀,自己喝了兩瓶啤酒。撞人后,他下車查看了一下,見天黑沒人看到,加上車的保險過期,害怕承擔醫(yī)療費便逃跑了。后來,他將車停在二號路一個偏僻處,次日將車牌和車輛相關資料一起丟到海里。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欽州市交警五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傷者仍需要錢來治療,如果馬上拘留馮某,那么馮某就會失去工作,失去經(jīng)濟來源,從而導致他無力支付傷者醫(yī)療費用,所以,交警暫未對馮某采取相關措施。“等待傷者出院后,該處罰的一定處罰,該拘留的一定拘留。”該負責人稱。
7月21日上午,記者了解到,經(jīng)過醫(yī)院救治,慕某已清醒,脫離了生命危險,其費用全由馮某承擔,慕某及其家屬與馮某已達成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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