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揭陽市揭東區紀委副書記張旭陽駕駛套牌車出車禍拎牌逃跑”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
盡管有關部門稱紀委副書記“所謂套牌”是為工作需要,但在工作時間外開公車出門,駕駛套牌車出交通事故后又遮遮掩掩、慌忙藏車牌,是否另有隱情?記者進行了調查。
記者在網上找到了現場視頻。根據視頻記錄,在一個事故現場,一位身穿白色上衣、黑色西褲的男子從一輛車牌為粵VN6062的本田轎車駕駛室走下,視頻中特別標注“假車牌”。其駕駛的本田車與其他社會車輛發生追尾事故,在下車交涉處理期間,該男子從汽車后尾廂里翻出牌號為“粵VN8928”的車牌,視頻中又特別標注“真車牌”,該男子疑似打算更換原車上懸掛的車牌。但出乎意料的是,見被人拍攝,他竟棄車拎著車牌向小巷內快速逃走。
記者日前向揭東縣紀委、公安、宣傳等部門獲得證實,該視頻中男子確實為揭陽市揭東區紀委副書記、揭東區監察局局長張旭陽。
揭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書面通報材料稱,2014年6月18日18時58分,揭東區紀委副書記張旭陽駕駛懸掛車輛號碼為粵VN6062的小汽車途經揭東區金鳳路與金溪大道交叉路口時,遭受兩部小汽車圍堵、撞擊。下車后,圍堵車輛上的相關人員自稱是記者,對張旭陽使用套牌車要進行采訪,并追蹤錄像。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區公安分局初步調查認定:圍堵事件是一起受雇于人,有預謀、策劃并采取跟蹤手段,選擇在公眾熱鬧區域人為制造交通事故、圍堵紀檢干部的違法行為。目前,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所駕公車存在私用?記者幾經周折,向當地政府相關人員進行了追問。
揭東區紀檢常委、監察局副局長吳奕璇對此解釋稱,當天張旭陽因為工作加班較晚下班,打算開車回家吃飯,飯后再回單位繼續加班。是否屬于公車私用的情況,“以上級部門調查為準”。
公車懸掛的“粵VN6062”車牌查詢不到任何信息,疑似為假車牌,而張旭陽從該轎車后尾廂中取出的“粵VN8928”牌照,入戶在揭陽市揭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名下,是否涉嫌套假牌?
揭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林建南稱,根據調查,張旭陽當天下午駕駛的汽車是區紀委的業務用車,牌證號碼為粵VN8928,對于其改掛粵VN6062車牌號碼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吳奕璇對此回應稱,由于紀委辦案工作的需要,為了給辦案人員明察暗訪提供便利,有時會啟用這種臨時用牌的方式。張旭陽主管辦案,所以會使用這個臨時用牌。
揭陽市揭東區公安分局政委張友才一再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動態的調查之中,因辦案保密需要,已掌握的案情暫不宜對外公布,等查清事實后,再向社會時間公布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