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九龍坡警方查獲一起故意遮擋車牌的交通違法行為,車主故意將摩托車車牌用粘貼電膠布遮擋,還狡辯稱“我是被冤枉的”。
7月16日上午11時許,歇臺子大隊民警正在陳家坪長途汽車站執(zhí)勤,突然一輛嶄新摩托車從石橋鋪方向快速駛來,根據(jù)民警現(xiàn)場測速裝置顯示,車速達到95KM/H。隨后,駕駛員被民警設卡截停。
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這輛摩托車車牌被故意粘貼電膠布,車牌號碼已分辨不清。當民警詢問駕駛員劉某為何要遮擋車牌時,劉某說,“這不是我貼的,我不曉得這是哪個貼的,肯定是哪個要冤枉我”。
看到車牌上的膠布印記還很新,民警斷定該膠布是剛貼上的,于是繼續(xù)追問該車是從何處開來。此時,劉某摸不著頭腦,不知民警想干什么,但還是老實交代該車是從石橋鋪一地下車庫開出來的。民警立即前往調(diào)查,通過地下車庫監(jiān)控可以清晰看見,劉某駕車前,從摩托車裝備箱拿出一卷膠布,并將膠布貼在摩托車車牌上,然后騎著摩托車揚長而去。
看到監(jiān)控,劉某啞口無言。面對事實,劉某交代說,自己當日準備去參加朋友聚會,由于時間來不及,就做好了一路闖紅燈的準備,但又怕被路邊電子眼拍到,于是出發(fā)前用車上的膠布將車牌擋住。原以為可以很順利,沒想到剛出發(fā)就被抓了個正著。
隨后,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駕駛員劉某非常后悔,表示愿意接受處罰,以后不再犯類似錯誤。后,民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給予劉某扣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駕駛員,故意遮擋號牌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駕駛員要文明駕駛,不要故意遮擋號牌,更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AM 8:00-12:00 PM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