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5點左右,揚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在巡邏中,發現一輛轎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檢查,結果在車內當場查獲466件管制刀具,后民警在車主刁某家中查獲973件管制刀具。4月9日,公安部對該案進行掛牌督辦。昨天,記者獲悉,因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刁某被揚州市檢察院批準逮捕。據了解,該案系揚州目前破獲的大一起非法攜帶管制刀具案。
【回放】
可疑遮牌車內藏466件管制刀具
3月17日下午5點左右,揚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在市區進行日常巡邏,巡邏至運河北路揚州火車貨運站附近路面時,一位群眾向民警反映,一輛黑色別克牌轎車遮擋牌照,在貨運站附近停了半天,形跡可疑。
民警依法對該車進行檢查,在車上發現各式刀具466把,當場抓獲嫌疑人刁某。隨后,民警在刁某家中查獲各類刀具共計979件。
經鑒定,刁某攜帶的466件刀具均為管制刀具,家中的979件刀具中973件均為管制刀具。歸案后,刁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內幕】
淘寶進貨,私下銷售管制刀具4年
經查,刁某44歲,揚州人,在紅園花鳥市場內經營攤位。2005年,他因在江都真武鎮政府附近非法銷售管制刀具73把,被處行政拘留3天。
此后,刁某仍不思悔改。2010年以來,他在淘寶網等處進購管制刀具、弩槍等違禁品,多次將大批管制刀具通過快遞物流運至揚州。由于市場不允許賣管制刀具,刁某一般會把管制刀具藏到攤位里面,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
3月17日上午,刁某接到一位老客戶的訂貨電話,對方要購買400多把刀具。雙方約定,當天下午在揚州市火車貨運站南面附近當面交易。當天下午,刁某駕車攜帶466件管制刀具來到約定地點,等候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查獲。
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刁某所攜帶的466件管制刀具已遠遠超過立案標準的20件數量,其行為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刁某因銷售管制刀具被行政處罰后,仍長期繼續從事管制刀具買賣,并在對買家情況并不熟悉的前提下,攜帶466件管制刀具在火車貨運站附近與買家交易,其行為具有社會危險,因此,依法對刁某批準逮捕。
“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危險性。”檢察官呼吁,市民如發現有人非法銷售、攜帶管制刀具,可撥打110舉報。
【以案說法】
20把以上即構罪,高可判3年
“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行為。”檢察官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行為人攜帶管制刀具20把以上,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拒不交出,或者用來進行違法活動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應當以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犯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檢察官介紹,根據公安部《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