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訊,24歲的管廷輝多次偶遇一個女孩,認為這是緣分,開始單相思。在刻意制造相見機會的同時,管廷輝知道了心上人的住所,且了解到那里是一套經常不鎖大門的合租房,進出隨意。管廷輝持刀闖入要行搶,桌上有筆記本電腦,他沒拿,只記下女孩的QQ號。事后,他與女孩QQ聯系,希望相處,落網。
管廷輝出庭受審
昨天,涉嫌搶劫的管廷輝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審,提到心上人他還不時露出笑容。作案的原因是為情還是為錢,管廷輝回答為錢。不論如何,管廷輝觸犯了刑法,檢察官建議法庭對他減輕處罰,判處6年至6年半的有期徒刑。
面對指控承認搶劫否認“犯罪”
昨天上午9點半,管廷輝被法警帶入法庭。他來自河南周口,身材瘦小,長著一張稚氣未脫的娃娃臉,臉頰上還有一個大酒窩,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小不少,像剛剛高中畢業的大男孩。檢察機關指控,管廷輝涉嫌搶劫罪,其于今年3月17日晚8點,在昌平區回龍觀鎮新龍城小區某室內,以持刀威脅的方式對女子李某實施搶劫,后因鄰居發現報警,未搶得財物。對于指控,管廷輝沒有異議,只是特別提出,自己并非因為鄰居報警而中止搶劫。管廷輝強調說,當時他并未見到警察,他是在李某允許的情況下,自行離開現場的。
接下來,檢察官對管廷輝進行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訊問,管廷輝講述了自己認識李某、產生好感、搶劫李某,以及后用QQ和李某聯系的全過程。在講述過程中,管廷輝的表情一直比較平靜,提到李某時,他還會露出笑容。據了解,管廷輝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口供前后一致。
嫌犯自述多次偶遇患上單相思
庭審時,每當提到被害人李某,管廷輝總會露出微笑。
“我次遇見她,是在小區跑步鍛煉身體的時候。”管廷輝說,他也租住在回龍觀附近,傍晚時總喜歡去附近的新龍城小區跑步,在這期間,他總能和李某偶遇。
“初的兩三次,我沒有當回事。”管廷輝說,但是次數多了以后,他便暗暗覺得自己和李某很有緣分,而且慢慢對對方產生了好感。
每次偶遇都是在傍晚,管廷輝開始在這個時間段,在小區附近守候李某。“我看時間差不多的時候,就去她必經之路上溜達,很慢很慢的跑。”管廷輝說,他多次尾隨李某,逐漸摸清了李某的具體住所。
管廷輝說,他家很窮,職校(初三)輟學后,他外出打工,2011年左右,他來京學計算機。他想通過學習,在北京找一份有關計算機專業的工作,讓父母過上和村里其他人家一樣的小康生活。
來京之初,管廷輝的經濟來源是靠家里寄錢和同學接濟。他住的地方是一位要好的同學租的房,對方還負擔水電費。管廷輝告訴檢察官,他曾對這位同學說,等有錢了再補上。
作案前,管廷輝在一家物流公司做搬運工,“還差一天滿一個月的時候,老板不讓我干了,工資也沒有拿到。”此時,管廷輝想到了搶劫。
合租房不鎖門隨便進
管廷輝說,之所以選擇李某的住所地進行搶劫,是因為他發現李某和多人合租一套三居室,而且單元門隨意出入、電梯無人值守,那套三居室的大門常不上鎖,出入非常順利。
案發前,管廷輝先去買了水果刀、手套、幾根皮繩。之后的幾天,管廷輝就一直在樓道里和樓下,觀察李某家的情況。
事發當晚,管廷輝看到李某的住所地,只有一戶亮著燈,他覺得這是個好機會,于是上樓推門而入。管廷輝先去廁所和廚房溜達一圈,又隔著門聽了聽有人在的屋內的聲音。“我聽到里面一男一女說話。”管廷輝說,當時他心中很猶豫,后還是決定搶劫。
管廷輝說,在他猶豫的過程中,他曾反復進出那套三居室三四次,還曾下樓又再上來。在這期間,沒有任何人發現他。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告訴記者,此案的發生反映出當地存在安全隱患,檢察機關已經向當地公安發出檢查建議,同時其建議物業、中介及租戶,加強安全保障,防止陌生人隨意進入小區、樓道甚至住戶家。
嫌犯未動財物只記QQ
管廷輝根據門口擺放的拖鞋來判斷哪間屋子是李某的。當時,其他房間的門口均擺放了男士拖鞋,唯獨一個房間只擺放了女士拖鞋。
管廷輝的口供顯示,他進入房間,發現床頭擺著一個筆記本電腦,“我打開電腦,想看看有沒有李某的照片。”管廷輝說,當時他看到了李某的QQ號,便記下來。此后,他又翻找李某的大衣柜等,終關燈離開。
一無所獲的管廷輝下樓后又再次以同樣的方式進入三居室,他將大門反鎖,準備換個房間搶劫。就在此時,李某回家了,因打不開房門開始敲門。管廷輝趕緊躲進衛生間,而恰巧李某也要用衛生間。李某發現管廷輝后大叫,隨即被管廷輝捂住嘴拖進房間。
管廷輝的口供及李某等人的證言顯示,在房間內,管廷輝曾用刀威脅李某,讓李某別出聲,李某照辦。此時,鄰居因聽到此前李某的叫聲,撥打了報警電話及中介人員的電話。
中介人員先行到達,在管廷輝威脅下,李某以“朋友鬧著玩”為由蒙混過關。此后,李某稱不舒服,到衛生間干嘔,管廷輝走出房間詢問李某是否身體不舒服,李某回答沒事,管廷輝說,“你沒事,那我先走了”,李某表示同意,沒有阻攔。
落網經過希望相處QQ約女事主
據被害女孩李某說,事發后的次日,她在單位上班時,手機QQ突然彈出一個陌生號碼,要求成為好友,留言包括“還記得刀嗎”“昨天晚上見你的那位”等。
李某說,她一下就想到了持刀搶劫的男子,感覺手足無措,后決定前往派出所報警。民警告訴李某,加對方為好友,想辦法約他出來。
李某回家后,通過了管廷輝的好友申請,并將對方約到了樓下長亭見面。“其實我用QQ約她是因為對她有好感,想和她交往。”管廷輝說,但他在見到李某之后,發現對方和他說話時保持距離,他感覺到對方不愿和他接觸,于是便告別離開。在雙方各自轉頭離開后不久,管廷輝便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庭上,檢察官對管廷輝進行了教育,并告知他涉嫌搶劫罪,是一種惡性犯罪,起刑是10年,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被告席上的管廷輝收起了之前的微笑,抿著嘴低著頭。
終,檢察機關指出,因為管廷輝犯罪未遂,且認罪悔罪的態度非常好,建議法庭對他減輕處罰,判處6年至6年半的有期徒刑。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庭外追訪 想挽救男青年 不見悔改報警
昨天,記者電話聯系受害女孩李某。據了解,李某1987年出生,身材高挑。她表示,此事給她的心理造成了不小的傷害,她不想再回憶。記者詢問李某在和管廷輝聊QQ的過程中心中的想法,她告訴記者,初她也想通過QQ聊天能夠挽救這個青年,讓他走上正道,但是在聊天的過程中,她感覺到管廷輝并沒有要悔改的意思,于是選擇報警。
對話嫌犯 當時沒想太多 搶劫就是為錢
記者:你談過戀愛嗎?
管廷輝:談過,有一次,那是我在老家讀高中的時候認識的同學。到現在我們也沒有分手,我們平時就是電話聯系,她還到北京來看過我。
記者:那你既然對李某有好感,為什么不去追求她,反而要搶劫她?
管廷輝:當時也沒有想這么多,因為我確實沒有錢了。
記者:那你進到李某家里,單純是為了搶劫,還是有什么其他原因,比如想認識她?或者說你到底是為錢還是為情?
管廷輝:就是為了搶錢。
記者:那你為什么還要記錄她的QQ號?
管廷輝:我想認識她。
記者:那你都對她實施了暴力,你還用QQ約她,告訴她你就是傷害她的人,你覺得她還可能跟你交往嗎?
管廷輝:我覺得她能放我走,就是對我有好感,沒跟我計較。
記者:那你約見李某是準備跟她道歉或者交往嗎?
管廷輝:是的,但是她距離我很遠,我沒有說出口。
記者:以后打算怎么辦?
管廷輝:我肯定是要被發回老家服刑的,好好改造。
記者:怎么和老家的女朋友解釋?
管廷輝:進監獄之后,她會來看我,我會解釋,看她愿意不愿意等我。
記者:服刑結束后,還會來北京繼續學習,完成夢想嗎?
管廷輝:北京我是不會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