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傳統電信運營商的通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一般擁有某種或者某幾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市場能力等),在租用基礎通信資源之后,根據自身主營業務優勢對通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終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戶服務系統,向消費者提供通信服務。傳統電信運營商按一定的收益分配提成,把部分業務交給虛擬運營商去發展,在獲得收益的情況下緩解營銷成本壓力,同時節省出更多資源去發展自身核心業務。
虛擬運營商有:移動確定與其合作的虛擬運營商約為17家。分別為:天音通信、迪信通、愛施德、國美、蘇寧互聯、萬網、分享在線、北緯通信、三五互聯、巴士在線、華翔聯信、朗瑪信息、鵬博士、世紀互聯、中郵普泰、銀盛、中興視通。
聯通的虛擬運營商的企業包括:迪信通、樂語、蘇寧、國美、天音、愛施德、京東、阿里(萬網在線)、話機世界、巴士在線、華翔聯信、蘇州蝸牛、中期、遠特。
電信的虛擬運營商的企業包括:迪信通、樂語、蘇寧、國美、天音、愛施德、京東、阿里(萬網在線)、話機世界、朗瑪信息、北緯通信、連連科技、暢捷通(用友)、三五互聯、長江時代、分享在線。
虛擬運營商(VNO—VirtualNetworkOperator),指擁有某種或者某幾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與電信運營商在某項業務或某幾項業務上形成合作關系的合作伙伴。虛擬運營商從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運營商那里承包一部分通訊網絡的使用權,然后通過自己的計費系統、客服號、營銷和管理體系把通信服務賣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