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號吧丨發表時間:2011-11-11丨訪問量:177
11月6日調整號牌選號方式
此次調整號牌選號方式的時間是從11月6日上午9時整開始,一市四縣車管所各選號點均同步采用新選號方式。
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無為縣車管所和已開通新車注冊登記業務的4S店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共用一個選號庫,各選號點辦理的小型汽車注冊、轄區內轉移和轉入等業務按照《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自動生成的業務流水號順序排列。
11月4日19時停止受理業務后,車管部門將檢索一市四縣范圍內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中已受理預約選號的小型機動車清單,按照《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自動生成的業務流水號按照受理點流水號順序排列,通過交警支隊公共關系網和一市四縣選號點張貼公告,明確選號時間和地點提前全面告知辦事群眾。
11月5日,市交警支隊對一市四縣選號程序升級和設備維護,組織人員進行業務培訓。11月6日9點正式實施。為確保實施當日選號流程公開、公平、公正,個人車輛需車主本人到場并出示身份證原件,單位車輛需出具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經工作人員審核確認,按照業務流水號進行選號。
實施之日,車主按序選號,當選號序列中車主未及時到達現場參加選號的,當場提示三遍后在督察人員或現場負責人的監督下核實并記錄,進入下一流水號選號。車主因未及時到達選號現場錯過選號順序的,原順序號作廢,重新發放排隊順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