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市民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場車禍中喪生。徐先生的QQ郵箱里保存了大量有關兩人從戀愛到結婚期間的信件、照片。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碼,只好向騰訊公司求助,可交涉后沒能拿到密碼。
我認為,應當允許公民合法地繼承QQ號等虛擬財產。因為,包括Q幣、虛擬裝備以及QQ號、郵箱、博客以及游戲賬號等虛擬財產,事實上已經具備了財產的特征,它能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在網絡上可以進行交換,甚至也可以交換成為現實財產。在許多地方就已經對盜竊Q幣、虛擬裝備等虛擬財產的案件提起過公訴。甚至QQ號也具有財產價值,在淘寶網上,普通6位數的QQ號的價格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有吉利數字的號碼價格更是高達上萬元。
其實,即使按照騰訊公司所說,“用戶只是擁有號碼使用權”,也不能推出“QQ號碼不屬于法律上遺產繼承的范疇”的結論。在現代社會,物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現象非常普遍,物的使用權本身仍然具有獨立的價值。就像國有土地一樣,個人不可以擁有土地所有權,卻可以擁有使用權,并且這種土地使用權可以合法繼承。
而且,不讓家屬繼承QQ號碼從道義上也難以講通。公民申請QQ號碼,經過長年的使用,這種QQ號碼已經產生了增值,然而,一旦公民去世,騰訊公司就將這一QQ號碼收回,讓公民的增值歸零,這不是掠奪嗎?
這不只是個社會新聞,恐怕還得由立法或者高司法機關出面,對虛擬財產進行立法和司法解釋才行。